記者2月20日從省環(huán)保廳環(huán)境監(jiān)測處獲悉,根據(jù)全省環(huán)境監(jiān)測系統(tǒng)2012年對岷江、沱江的水質監(jiān)測結果,共有10個市(縣)的出境斷面水質超標程度大于入境斷面,將扣繳省級水質超標資金共2879萬元。加上成都市、自貢市、德陽市開展的岷江沱江跨縣(區(qū))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去年全省應扣繳的水質超標資金達7000多萬元。
我省自2011年9月起試行岷江沱江跨界斷面水質超標扣繳制度,當年共扣繳1118萬元。相比2011年,去年岷江和沱江跨界斷面水質有所改善,扣繳額度相應減少。
去年,成都、自貢、德陽在轄區(qū)內(nèi)開展了跨縣(區(qū))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去年2月起,成都市實行主要河道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11個月共扣繳2692.6萬元。德陽市設立水質超標資金(保證金)并試行重點小流域考核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罰制度,2012年度共扣繳保證金500萬元。去年3月1日起,自貢市在釜溪河流域(自貢)試行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10個月共扣繳978.6萬元。
記者獲悉,2011年扣繳的1118萬元岷江沱江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已由省財政廳扣繳落實,扣繳資金主要用于治理補償、工作獎勵和監(jiān)測補助等。
四川10市縣為水質超標埋單
時間:2013-02-21 來源:四川在線-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