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商聯(lián)1日公布了將向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一次會議提交的42件界別提案和7件大會書面發(fā)言。其中,在關于建立和完善水價形成和調整機制的提案中,全國工商聯(lián)建議明確水價定價機制,走出供水“低價低質”的怪圈。
提案認為,中國城鎮(zhèn)居民用水長期被看作是公益性物品,水價長期偏低,難以反映水的商品屬性和水資源的稀缺程度。
提案指出,2012年,全國約30%的城市供水企業(yè)處于虧損狀態(tài)。供水企業(yè)迫于資金壓力,難以進行必要的技術改造、設備更新,水質問題被長期忽視,供水質量無法得到較大提高,供水陷入低價低質的惡性循環(huán)。
提案建議,實施水價成本公開與成本監(jiān)審;明確水價定價機制,明確水價構成及調整原則;確定合理的水價調整周期,如以三年為周期,對水價進行相應調整;落實完善水價聽證制度;建立供水企業(yè)價格補貼機制。
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36個大中城市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平均為2.94元/噸。其中58%的城市水價在2~3元/噸,33%的城市水價大于3元/噸。
世界銀行在對發(fā)展中國家居民可承受水價研究表明,家庭收入的5%為可支付供水和污水處理服務的上限。有關部門及研究機構曾提出,中國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費支出占家庭平均收入的2%~3%比較適宜。目前,中國水費支出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超過1%,在水價最高的天津市也僅為0.8%。
2012年6月29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針對《國務院關于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專題詢問中,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杜鷹曾表示,中國現(xiàn)在的水價改革還不到位,有必要進一步推進水價形成機制的改革,逐步實現(xiàn)水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