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報南靖縣南區(q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wǎng)工程(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靖發(fā)改投資[2012]105號)及有關(guān)附件收悉。依據(jù)《〈南靖縣南區(q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wǎng)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聯(lián)審會會議紀要》(2012年7月13日),經(jīng)研究,同意南靖縣南區(q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wǎng)工程(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具體批復如下:
一、建設單位:南靖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
二、建設地址:南靖縣靖城鎮(zhèn)滄溪村。
三、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總用地面積27973平方米。項目新建一座污水處理廠,規(guī)模2萬噸/日;鋪設污水管網(wǎng)總長57.9千米,其中HDPE管道(DN300-DN1200)總長55千米,玻璃鋼管(DN400-DN600)總長2.9千米。
污水處理采用Carrousel2000氧化溝處理工藝,污泥處理采用機械、帶式濃縮、脫水處理方式,尾水處理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藝。出水水質(zhì)達到《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
四、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估算17672萬元。其中廠區(qū)投資5239萬元,廠外配套管網(wǎng)投資12433萬元,資金由業(yè)主自籌解決。
五、建設期限:3年。
六、招標核準事項:核準項目全部招標,應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和委托招標組織形式,其它核準事項詳見附件。
七、節(jié)能減排審查意見:原則同意項目的節(jié)能減排方案,請嚴格按照有關(guān)要求落實節(jié)能減排措施,確保節(jié)能降耗工作的落實。
八、項目涉及規(guī)劃、用地、環(huán)境保護、公共安全等應按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審批部門核準意見
漳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2年11月2日
附件:
審批部門核準意見
建設項目名稱:南靖縣南區(q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wǎng)工程(一期)項目
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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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組織
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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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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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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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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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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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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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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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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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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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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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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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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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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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評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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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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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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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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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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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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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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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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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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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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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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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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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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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評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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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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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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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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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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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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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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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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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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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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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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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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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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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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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1、施工招標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及國家、省、市有關(guān)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2、項目投資17672萬元。
3、項目法人在選擇招標代理機構(gòu)時,應選擇具有相應資質(zhì)和誠信記錄良好的代理機構(gòu),詳情可登陸"漳州招標采購網(wǎng)"(http://www.zzbidding.com)查詢;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文件和招標文件發(fā)出前應抄送市發(fā)改委招標辦備案。
審批部門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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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審批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