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評分法)
2.1 項目業(yè)主:安岳縣通賢鎮(zhèn)人民政府
2.2 建設地點:通賢鎮(zhèn)武陵村二組
2.3 項目規(guī)模:新建污水處理石1座,采用“預處理+A2/0+生態(tài)濕地”為主體的處理工藝,日處理規(guī)模2000立方米,占地面積約為4000平方米。
2.4 計劃工期:36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2年11月
2.5 項目總投資:742.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700.00萬元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市政公用工程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2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2日09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200.00元。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安岳縣安岳賓館二會議室。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場監(jiān)督下進行。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www.sczbbx.com)上發(fā)布。
比 選 人:安岳縣通賢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安岳縣通賢鎮(zhèn)
郵 編:642350
聯 系 人:秦先生
電 話:028-24300011
傳 真:028-24300011
項目位于通賢鎮(zhèn)武陵村二組,規(guī)劃總占地6666平方米,新建生產污水處理規(guī)模為2000m3/d污水廠1座,出水水質達到《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的一級A標;估算投資1500萬元。
設計單位:重慶市艷陽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