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泰順縣司前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處理工程
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書的疑問答復
致各投標人:
1、招標公告里資格要求施工負責人無在建工程,而后面的標書里寫的是“擬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是否應修改為“擬派施工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
回復:招標文件里統(tǒng)一修改為“擬派施工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
2、招標文件第69頁投標保證金的格式是否為擔保人進行投標擔保的格式,該格式不適用于本次招標,是否可以不填寫該附件。
回復:本項目采用銀行轉(zhuǎn)賬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不需要填寫此表。投標單位只需將投標保證金匯款憑作為投標文件組成即可。
3、價格清單
“表2.8”為投標報價匯總表,各分項表應相互獨立并與匯總表的各項內(nèi)容對應,分項表“表2.2~2.4、表2.9.1~表2.9.5”中存在部分重復、交叉,可否進行明確,以便標書的編制與評審,具體如下;
①“表2.2、表2.3”與“表2.9.5”內(nèi)容均為設備采購報價,是否可以明確用哪個表,另外設備報價表是否包含設備的安裝費用還是指單獨的采購價格、安裝費用另計在工程直接費中?
回復:設備費填報表2.2,2.3。表2.9.5刪除。
②“表2.4”與“表2.9.1~2.9.4” 內(nèi)容均為土建工程安裝報價,是否可以明確用哪個表?
回復:土建安裝工程報價填寫表2.4即可。表2.9.1-2.9.4表刪除。
③“表2.5”的技術服務費并沒有在“表2.8”中列出,如何將技術服務費計入到匯總表中?
回復:投標單位可自行將技術服務費列入到表2.8匯總表中。
④表2.3的備品備件費并沒有在“表2.8”中列出,如何將備品備件費計入到匯總表中?
回復:投標單位可自行將備品備件費列入表2.8匯總表中。
⑤“表2.9.6”為運行成本分析無法體現(xiàn)利潤,是否可以修改為運行報價分析表?這樣運行報價分析表才能與投標報價相一致。
回復:修改成運行報價分析表,且最后價格須與投標價格相一致。
溫州市公用事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