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縣永定河高陂鎮(zhèn)治理工程(第二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2013)建融招字第13156號巖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定縣永定河高陂鎮(zhèn)治理工程(第二標段)已由永發(fā)改投【2013】15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中央投資及地方自籌 ,招標人為永定縣客家土樓水利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永定縣永定河高陂鎮(zhèn)治理工程(第二標段);
2.2建設地點:永定縣高陂鎮(zhèn);
2.3資金來源:中央投資及地方自籌;
2.4工程建設規(guī)模:約1000萬元;
2.5招標范圍和內容:永定縣永定河高陂鎮(zhèn)治理工程總投資額約2000萬元,河道綜合治理長度4.18KM.新建堤防左右岸總長5418M,包含重力式堤4884M,復式堤385M,斜坡堤80M,新建護腳68.7M.清淤1.32Km,重建交通橋一座,布設排水涵管四處。永定縣永定河高陂鎮(zhèn)治理工程第一標段具體范圍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jù);
2.6工期要求: 8個月;
2.7工程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SL176-2007)及其它相關規(guī)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投標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擬派本工程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3.5投標人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資格(含臨時)、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無在建項目;
3.6項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人員、質檢員各一人)應為投標人單位職工;
3.7本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材料員、造價人員、質檢員應具有有效的崗位證書;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9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10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代表于2013年 12 月 6 日至2013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3:00 時至5:3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龍巖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 以無記名方式報名,并購取招標資料(含招標文件資料等)。超過集中報名時間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需要報名的也可派人到招標代理公司報名并購取招標資料。
4.2 招標文件(含圖紙) 每套售價 800 元,售后不退。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價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轉賬或電匯形式;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為人民幣18萬元(采用轉賬或電匯形式,投標保證金應從投標人基本帳戶匯出),其它形式不受理,并于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匯達指定賬戶,未按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3 年 12 月 31日 9 時 00 分,提交地點為 新市政府大樓西側行政服務中心四樓龍巖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開標室;
7.2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代表應當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場核驗登記。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ǎng)(網(wǎng)址:www.fjbid.gov.cn)和龍巖市招投標信息網(wǎng)(www.fjzb.gov.cn)上發(fā)布。
9.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永定縣客家土樓水利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址:永定縣水利局
聯(lián)系人: 電話:0597-3255613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龍巖市西安南路塔泉大廈三樓
聯(lián)系人: 李超杰 電 話:0597—2328663 傳真:0597—2306566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龍巖市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心 電話:0597-2529819
地址:龍巖市行政辦公中心西附樓四樓(龍巖大道1號,龍騰南路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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