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穩(wěn)定化和減量化是當務之急,污泥資源化的含義不是變廢為寶,而是取寶于廢。
選擇中國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有哪些重要的因素需要考慮呢?
目前中國生活污水污泥面臨的首要問題,是作為污水中幾乎全部污染物(很多成分同時也是資源)的載體,經脫水至含水率為80%后,直接進入填埋場會破壞其正常結構并造成二次污染,更普遍的是填埋場拒絕接收后污泥被不當棄置。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以往的概不追究,江蘇省去年已經有官員為此擔責。北京“門頭溝污泥第一案”中推托給第三方(即通過不合理低價卻在合同條款中聲明要求安全處置的污泥處置外包合同來轉嫁風險和責任)的逃避模式已經不能再被采用。
因此,在資金不足的背景下,把穩(wěn)定化、減量化作為當前最緊迫的任務完成,并保證其安全、穩(wěn)定,是現(xiàn)階段最現(xiàn)實的選擇。在這方面,主要的難題就是在低成本前提下將濕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并保證處理后污泥的安全穩(wěn)定。
基于經濟的現(xiàn)實壓力,我國曾經探索以石灰攪拌實現(xiàn)含水率下降及穩(wěn)定化的路線,但由于增量、對污泥泥質的徹底毀壞以及違背循環(huán)經濟的原則,已經走向消亡。
隨后,又出現(xiàn)了以廣州新之地和山東景津為代表的板框脫水方式(這一路線由于破水必須添加化學物質,近期備受爭議,但仍在努力尋求突破)。此外還有山東福航太陽能干化方式,作為低成本前提下的階段性脫水的替代方向。
資源化并不是要把污泥本身當做重要的資源和財富,污泥資源化的含義不是變廢為寶,而是取寶于廢。公認可行的資源化路線包括將養(yǎng)分還原于土壤的好氧堆肥和以國外技術為主導將熱量重新利用的厭氧消化,這是取寶于泥的兩大方向。
當然,資源化屬于更高階段的處理處置方式,在技術層面上還需能夠兼顧安全穩(wěn)定化,保證最終的安全處置。但是,在過去10年中,我國的污泥資源化,可以用“看上去很美”來形容,其發(fā)展步履維艱。
值得一提的是,污泥資源化的另一個方向,即建材化曾經在國內出現(xiàn),但不久就由于在實際應用中存在品質低劣和二次污染現(xiàn)象,這一技術方法已逐漸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