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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 |
發(fā) 包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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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BLS140041-06SG |
南京溧水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 天生橋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整治二期項目 已經(jīng)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 溧發(fā)改審[2014]21號 )。工程所需資金來源 [國有政府性資金:20525.40萬元,其中財政性資金:萬元;其他政府性資金:20525.40萬元;] ,現(xiàn)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 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
一、江蘇省教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簽法。 |
二、本招標工程概況: |
1、標段名稱: 長安汽車廠污水接管、幸莊路污水管道工程(三標) |
2、工程地點: 溧水區(qū)城區(qū) |
3、工程類型: 小型工程 |
4、建設內容: 市政公用工程; |
5、結構類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40日歷天 |
7、工程合同估算價: 91.36萬元 |
8、招標內容: 城市水處理工程; |
9、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 圖紙及清單范圍內的說明。 |
10、工程規(guī)模: 日處理量:0 萬噸。 |
三、投標報名資格條件: |
1、申請人資質等級及范圍: 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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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經(jīng)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注冊建造師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或者注冊建造師證小型項目管理師(含)以上。 |
3、投標申請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yè)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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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標報名方法: |
投標申請人可持《單位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到指定地點報名,同時也可登錄南京市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下載標書。 |
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即為指定地點和網(wǎng)上同時投標報名的時間:自 2014年5月13日 至 2014年5月20日 止,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30 分,在 江蘇省教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處) 處受理報名,最后一天可在 溧水縣后巷10號縣行政服務中心3樓 受理報名。 |
網(wǎng)上發(fā)布的公告與書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網(wǎng)上發(fā)布的公告與書面公告必須完全一致,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
招標文件發(fā)售價格為: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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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方法: |
1、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2、本工程按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中規(guī)定的必選條件作為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 |
其中必選條件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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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jīng)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6)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許可證;
(7)項目經(jīng)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經(jīng)向原發(fā)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fā)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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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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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格后審的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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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信用管理手冊(原件)、項目經(jīng)理身份證、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或者注冊建造師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項目經(jīng)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誠信投標承諾書(原件)、非溧水區(qū)企業(yè)需到溧水區(qū)建管站辦理《外地施工企業(yè)進溧承攬單項工程備案登記表》、項目經(jīng)理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近半年投標申請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必須是社保中心出具2013年11月-2014年4月的打印件加蓋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證明無效)。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交原件,由原發(fā)證機關在復印件上蓋章確認,公證件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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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評標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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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抽簽確定法。在投標申請人中抽取前六名進行資格審查,如到場的投標申請人不足6家,應當全部進行搖號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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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標報價評審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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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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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保證金(1)交納方式:銀行匯票、轉帳支票、電匯(網(wǎng)銀)。(2)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本單位基本賬戶支付,投標保證金由投標單位自行進賬,投標人應充分考慮資金的在途時間,確保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截止前到達縣招標辦專用賬戶,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2、投標單位項目經(jīng)理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小型項目管理師證原件或者注冊建造師證書原件及其項目經(jīng)理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類證)原件、工程投標保證金確認函原件、誠信投標承諾書原件、外地企業(yè)須攜帶《外地施工企業(yè)進溧承攬單項工程備案登記表》原件參加開標會議,未按要求攜帶上述原件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招標人拒收其投標文件。
3、授權委托人在投標截止前到達開標現(xiàn)場,并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開標會議,未按要求攜帶上述原件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招標人拒收其投標文件。
4、中標人需在簽訂合同前以現(xiàn)金、銀行本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的形式按中標價10%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退還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50%后、退還50%履約保證金、工程完工退還剩余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5、本標段資格審查方法:由于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已廢止,所以本標段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3)4號文件及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也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3)4號文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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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投標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參加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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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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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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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發(fā)布法定媒體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監(jiān)管網(wǎng) 南京市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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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發(fā)布日期從2014/5/13 8:30到2014/5/20 17:30為止 |
本公告為第1次發(fā)布公告 |
招標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省教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
招標人地址:溧水區(qū)永陽鎮(zhèn) |
代理機構地址:南京市溧水區(qū)大西門街109號雙高設計院502 |
招標人郵編:211200 |
代理機構郵編:211200 |
招標人傳真: |
代理機構傳真:025-56226158 |
招標人聯(lián)系人:孫磊 |
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周婷 |
招標人聯(lián)系電話:025-56221082 |
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18014710031 |
招標人電子郵箱: |
代理機構電子郵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來南京地區(qū)投標,請您攜帶好本企業(yè)的相關資料先辦理企業(yè)信息登記手續(xù)。各類企業(yè)請到江東中路265號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247房間辦理信息登記,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詳見本網(wǎng)站中《辦事指南》,聯(lián)系電話:025-68505861、68505863;如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企業(yè)信息登記,可能導致無法進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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