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fā)布水專項2015年度擬立項課題 (第二批)擇優(yōu)指南的通知 |
2014-06-17 |
根據(jù)三部門和水專項領導小組的部署及《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2014年工作要點及工作計劃安排》(環(huán)辦函〔2014〕459號)的要求,按照水專項“十二五”實施計劃和重點任務的需求,擬組織開展2015年度擬立項的第二批6個課題(附件1)的申報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南申報工作說明會 為切實做好2015年擬立項課題的申報工作,水專項管理辦公室擬定于6月24日(周二)上午9:00,在中日友好環(huán)境保護中心1117會議室召開“水專項2015年度擬立項課題第二批擇優(yōu)指南申報工作說明會”,由水專項管理辦公室、相關主題組專家解釋說明申報有關事項。請有申報意愿的單位于6月23日前報名參會(附件5)。 二、指南申報系統(tǒng)注冊 2015年立項課題申報須統(tǒng)一使用水專項在線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szx.mep.gov.cn或水專項網(wǎng)站平臺“在線管理系統(tǒng)”點擊鏈接進入),請各申報單位與水專項辦網(wǎng)絡管理員聯(lián)系獲取單位管理員賬號進行網(wǎng)上申報,于2014年7月30日17:00前完成網(wǎng)上賬戶注冊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編制 請申報單位根據(jù)課題擇優(yōu)指南(附件2)、申報要求(附件3)及相關填報說明,認真編寫課題申報書、課題實施方案和課題預算書(格式模板及申報軟件從水專項在線管理系統(tǒng)下載中心下載,下載地址:http://szx.mep.gov.cn)。其中,課題申報書和預算書必須通過軟件填報。申報單位應對課題指南整體研究內容進行申報,不得申報課題指南的部分研究內容。同時,不受理個人申報。 四、申報材料在線填報 請各申報單位根據(jù)在線管理系統(tǒng)“課題申報功能”使用指南(在線管理系統(tǒng)下載中心下載)的要求,于2014年8月5日17:00前完成網(wǎng)上申報材料填報工作,且在線填報材料應與正式提交紙質材料內容相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報材料的遞交 請申報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將課題申報書、實施方案、預算書用A4紙雙面打印,白色銅版紙裝訂成冊。其中,申報書、實施方案一式20份(1正19副),預算書一式3份(1正2副)電子版光盤1份(KAS格式,同時轉化成PDF格式一同提交,文件名稱為:課題編號-課題名稱-文件名-申報單位),全套申報材料須包裝完好,用密封條密封,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14年8月5日17:00前,由專人攜申報承諾書(附件4)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水專項管理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報材料的擇優(yōu)評審 水專項管理辦公室將根據(jù)《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視頻答辯、評審,擇優(yōu)確定課題承擔單位,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聯(lián) 系 人:環(huán)境保護部水專項管理辦公室 孫家君 山丹 趙曉毅(網(wǎng)絡管理員) 電 話:010-84665909,84665906,13466584958 傳 真:010-84665717 電子信箱:shuizhuanxiang@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育慧南路1號水專項辦421室
附件:1.水專項2015年度擬立項課題(第二批)擇優(yōu)指南清單; 2.水專項2015年度擬立項課題(第二批)擇優(yōu)指南匯編; 5.水專項2015年度擬立項課題第二批擇優(yōu)指南申報工作說明會會議回執(zhí)。
水專項管理辦公室 2014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