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博湖縣金海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及工業(yè)尾水和低濃度農田排水濕地深度處理四期工程二標段
(濕地基底修復工程)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博湖縣金海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及工業(yè)尾水和低濃度農田排水濕地深度處理四期工程二標段(濕地基底修復工程)已由 博湖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博發(fā)改 [2014]101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博湖縣金海育葦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和企業(yè)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博湖縣金海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及工業(yè)尾水和低濃度農田排水濕地深度處理四期工程二標段(濕地基底修復工程)
2.2 工程地點: 博湖縣博斯騰湖西岸區(qū)
2.3 工程規(guī)模:重點對干濕交替凈化Ⅰ區(qū)、干濕交替凈化Ⅱ區(qū)、半自然表面流凈化7區(qū)進行基底修復改造。根據干濕交替凈化Ⅰ區(qū)2035畝,地形改造面積77.2萬㎡;干濕交替凈化Ⅱ區(qū)3322畝,地形改造面積79.6萬㎡,其中29.9萬㎡為間隔挖方改造,44.9萬㎡為整體挖方改造,4.8萬㎡為隆起地形改造;半自然表面流凈化7區(qū)面積為426畝,挖方面積21.5萬㎡。
2.4 項目類型: 水利工程
2.5 項目投資額: 0元
2.6 計劃工期:中標后1年內完成(12個月)。
2.3 本次工程招標的范圍:重點對干濕交替凈化Ⅰ區(qū)、干濕交替凈化Ⅱ區(qū)、半自然表面流凈化7區(qū)進行基底修復改造。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含叁級)的資質,三年類似工程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從業(yè)信息登記證》,外省企業(yè)已辦理進疆備案。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貳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水利廳頒發(fā)的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人報名時需到人民檢察院辦理《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外地企業(yè)也可在當地辦理。
3.2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擬采用的方式為: 資格后審 。當采用綜合評估法,且報名的潛在投標人在15家以上時,招標人可以在發(fā)售招標文件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3.3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評標辦法:按新水廳【2009】59號文規(guī)定采用綜合評分法
5投標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 12 月 25 日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時至 14:0 0時,下午 16:00時至19:000 時(北京時間),在http://www.xjztb.net報名。
6.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通過上述報名,請2014年 12 月 25 日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每日上午10:00 時至 14:00 時,下午 16:00 時至19:00 時(北京時間),在 庫爾勒市康都時代花園14號樓1單元502室 持單位介紹信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從業(yè)信息登記證》購買招標文件。
6.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3000 元整,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6.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 20 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 3 日內寄送。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巴音郭楞日報及新疆建設工程信息網 上發(fā)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博湖縣金海育葦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新疆申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湖縣本部圖鎮(zhèn)落霞灣 地 址:庫爾勒市香梨大道康都時代花園14號樓1單元502室
郵 編: 841000 郵 編: 841000
聯 系 人: 鄧文濤 聯 系 人 : 邱菊輝
聯系電話: 15909967602 聯系電話 : 1509924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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