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經安吉縣財政局批準,受安吉縣環(huán)境保護局的委托,安吉精誠采購代理有限公司對其所需的安吉縣環(huán)境保護局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服務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有關程序,現(xiàn)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格供應商前來參加談判。
一、項目編號:JCJZ2015-015
二、項目名稱、內容、用途
1、項目名稱:安吉縣環(huán)境保護局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服務政府采購項目
2、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3、采購項目內容:
序號 |
服務名稱 |
內容 |
服務期限 |
1 |
安吉縣環(huán)境保護局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服務政府采購項目 |
飲用水水源15個監(jiān)測點,每半月檢測一次,檢測服務時間一年,檢測項目包括:高錳酸鹽指數(shù)、氨氮、總磷、總氮共計4項。 |
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
備注 |
采購預算12.6萬,投標報價不得超過預算價。 技術、服務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技術、服務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企業(yè);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2、供應商應具備在認可、認證范圍及有效期內的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計量認證合格或浙江省《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CMA)。
3、供應商應具備在浙江省內從事環(huán)境檢測業(yè)務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或其分支機構,具備檢驗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場所、工作環(huán)境和設施、儀器等設備。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拒絕轉包和分包。
四、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售價
1、獲取談判文件時間:2015年10月 15日起至2015年 10 月 23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獲取談判文件地點:安吉縣遞鋪鎮(zhèn)勝利西路29號(陽光大廈四樓)安吉精誠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3、獲取談判文件方式:報名購買,現(xiàn)場領取;售價300元/本,售后不退。
4、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文件資料(按次序縱向裝訂成冊),并滿足本公告中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A、有效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B、事業(yè)法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一份(加蓋公章);
C、最近一個季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費的證明[稅費憑證復印件,或者依法繳納稅費或依法免繳稅費的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并一年內有效,格式自擬);
D、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聯(lián)系方式;
E、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備查,復印件加蓋公章);
F、具備在認可、認證范圍及有效期內的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計量認證合格或浙江省《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CMA)復印件(加蓋公章);
G、具備檢驗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場所、工作環(huán)境和設施、儀器等設備的證明材料;
H、報名表。
五、談判答疑時間:
任何要求澄清或質疑談判文件內容的供應商,均應在2015年 10 月 26 日下午17:00前以書面(含傳真)形式將需要澄清或質疑的事項向招標采購單位一次性提出,招標采購單位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統(tǒng)一進行澄清和修改,并書面(含傳真)通知所有認購談判文件的供應商。逾期提出的,將不予受理、答復。
六、談判時間及地點
1、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時間地點:2015年 10 月 30 日上午09: 00前遞交至安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安吉縣遞鋪鎮(zhèn)玉華路23號工商銀行九樓);
2、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5年 10 月 30 日上午09: 00時;
3、談判時間及地點:2015年 10 月 30 日上午09: 00時,安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安吉縣遞鋪鎮(zhèn)玉華路23號工商銀行九樓)。
七、本次采購有關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 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縣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 http://www.ajztb.com/
八、談判保證金
本次談判保證金為人民幣2500.00元,繳納時間應于談判前一天到賬(以代理機構開具的收據(jù)為準),可用銀行匯款、網(wǎng)銀匯款等方式,保證金繳入:
帳戶名稱:安吉精誠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浙江省安吉縣支行
帳 號:1205290009000204676
九、采購代理費用
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十、資格審查
資格后審。
十一、采購人、采購監(jiān)管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安吉縣環(huán)境保護局 聯(lián)系人:徐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572-5137687
2、采購代理機構:安吉精誠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周鑫順 聯(lián)系電話:0572-5021169 傳真:0572-5028961
3、政府采購行政監(jiān)管及投訴受理部門:安吉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572-5318211
十二、其他:
因供應商提供資料錯誤等原因導致談判補充文件不能被及時送達的,責任由供應商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