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廊、海綿城市均補十幾億
杜濤
文章來源:經濟觀察報
PPP示范項目的第二批,主要集中于地下管廊和海綿城市,結果已經揭曉。
4月25日,財政部公布了進入2016年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分別是石家莊市、四平市、杭州市、合肥市、平潭綜合試驗區(qū)、景德鎮(zhèn)市、威海市、青島市、鄭州市、廣州市、南寧市、成都市、保山市、海東市和銀川市。
同一天,財政部還公布了2016年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分別是北京市、天津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福州市、青島市、珠海市、深圳市、三亞市、玉溪市、慶陽市、西寧市和固原市。
這次海綿城市的篩選是財政部經濟建設司、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水利部規(guī)劃計劃司完成,地下管廊是由財政部經濟建設司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完成。
“對第二批的示范項目補貼比第一批只會高不會低,每個項目補貼平均到十幾個億。”一位參加評選的專家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
財政部要求,示范項目在競爭性評審方面重點評審地方政府重視程度、目標任務、建設運營模式和PPP方案、配套措施等幾個方面。
其中PPP方案主要包括,財政部明確,試點工作中采取PPP模式操作項目投資占試點工作總投資比例,以及這些項目工程量占試點工作總工作量的比例(按地下綜合管廊長度計算);明確PPP實施基礎,包括是否吸引管線單位、建設方參與合作等;提出合理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方案,明確資源整合和打包方案,符合財政部PPP工作有關制度規(guī)范。
實際上,如果評選上示范項目,每個項目將獲得超過十億的直接補貼。所以不少地方還選擇了中介咨詢,以便讓自己更加專業(yè)。
財政部早在4月13日就發(fā)布了《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將對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三年,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guī)模分檔確定,直轄市每年5億元,省會城市每年4億元,其他城市每年3億元。對采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 10%。
按照財政部公布的數據,中央財政計劃三年內投入超過102億元引導地方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試點,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約176億元,地方政府投資70億元。“每年被選的城市,直接的好處就是獲得超過十億的財政補貼資金,都是新型城鎮(zhèn)化的基本內容,早建、晚建都需要建設,提前解決了新型城鎮(zhèn)化面臨的部分問題,還有就是融資中,得到增信,示范項目在融資成本中會低1--2個點,在百億的投資中,融資成本低1到2個點還是很可觀的。
目前看來,排名在前10位的城市進入2015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范圍,名單如下(按行政區(qū)劃序列排列):包頭、沈陽、哈爾濱、蘇州、廈門、十堰、長沙、?、六盤水、白銀。“因為有著比較大的補貼,地方政府對這一塊還比較重視,比如廣東截至3月23日,廣州、梅州、中山、肇慶4個城市遞交了申報材料。廣州市得分第一。廣州作為廣東省推薦參加地下管廊示范項目評選,得分第一。”一位參加評選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
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看來,從宏觀上講管廊建設投資額大,不僅是完善城市地下設施完善城市功能的需要,也是穩(wěn)增長的需要。中國經過幾十年的發(fā)展,基礎設施越來越健全,大規(guī)模投資的細分基礎設施行業(yè)越來越少,地下管廊是其中的一個。
而對地方政府來說,成為試點城市,首先可以得到中央政府十多億的建設資金補貼,其次有助于地方經濟的發(fā)展,第三可以為地方政府的管廊項目增信并降低資金成本,第四完善城市功能,增強城市的吸引力,增加城市的增長后勁。
但是一位參加評選的專家也認為,現在的地下管廊和海綿城市的評選有些片面,比如重技術、輕財務,雖然對規(guī)劃方案很重視,但對PPP模式和整個投融資以及項目管理,重視不夠。
PPP項目總監(jiān)問答錄—綜合管廊方面
來源: PPP產業(yè)大講堂
答:地下綜合管廊又被稱為“共同溝”,是指在城市地下建設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公共隧道,并進行集中管理的大型綜合性市政基礎設施。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有利于解決傳統(tǒng)地下直埋管線所帶來的反復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fā)等問題。
答:根據住建部數據,50年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費用為1.2億元每公里,50年地下直埋管線的建設費用為0.73億元每公里。50年地下綜合管廊的維修運行費為0.4億元每公里,50年地下直埋管線的維修運行費為0.93億元每公里。與地下直埋管線相比,新建管廊的初始建設成本較高,但維修運行費用較小。地下綜合管廊的經濟社會效益隨著運營期的增加而逐漸凸顯。
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和財政部下發(fā)的《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的相關規(guī)定:(1)中央財政對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三年。補助標準為直轄市每年5億元,省會城市每年4億元,其他城市每年3億元,對采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試點城市由省級財政、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聯(lián)合申報。同時,將對試點工作開展績效評價,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獎罰。評價結果好的項目將按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基數的10%給予獎勵;(2)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的統(tǒng)籌,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預算和建設計劃中優(yōu)先安排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并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有條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對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給予貸款貼息;(3)鼓勵相關金融機構積極加大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yè)可持續(xù)的前提下,為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開展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和購買服務協(xié)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chuàng)新類貸款業(yè)務,加大對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支持力度;(4)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列入專項金融債支持范圍予以長期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企業(yè)發(fā)行企業(yè)債券和項目收益票據,專項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
答: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具體收費水平要統(tǒng)籌考慮建設和運營、成本和收益的關系。其中,入廊費主要滿足前期建設回報要求,這部分主要通過可用性服務費方式支付;日常維護費主要滿足管廊運營維護回報要求,這部分主要通過運營績效服務費方式支付。結合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前期建設費用高、后期運營費用低的特點,在選取社會資本時投報費用標的設計重點應考慮可用性服務費。
答:根據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財金 [2014] 113號)的要求,PPP項目回報機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和政府付費等支付方式。地下綜合管廊可向各入廊管線單位收取相關費用,屬于準經營類的項目,一般可采取可行性缺口補助方式來設計項目的回報機制?紤]到國內地下綜合管廊實際運營經驗較少,未來入廊管線單位收費情況并不明確,也可以考慮采取政府付費方式向項目公司購買地下綜合管廊服務,保證項目公司合理收益,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
答:由于地下綜合管廊PPP項目中實現經濟社會效益所需要的時間較長,相應的PPP項目的特許權期也應適當增加。與道路等其他基礎設施PPP項目相比,地下綜合管廊的特許權期一般建議不低于25年,可設置為28到30年。經社會資本和地方政府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延長到30年以上。
答:地下綜合管廊集中修建,里面鋪設各種市政管線,包括水、電、氣、熱、通信等,各管線分別屬于不同的使用單位和所有人,其中有國企也有私企,有央企也有地方企業(yè),協(xié)調難度很大。對管線建設單位而言,入廊的短期效益并不明顯,減少管線重置等長期效益在未來才能顯現出來,造成管線單位入廊的積極性不高。為解決入廊難的問題,建議在PPP 綜合管廊項目的實施初期,成立包括市政府領導、財政、發(fā)改等部門負責任的項目推進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出面會同各部門單位建立協(xié)調網絡,明確各部門單位的相關聯(lián)系人、責任人,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并于合適的時間節(jié)點簽署各管線使用單位的入廊協(xié)議。同時,牽頭單位需向電力、排水、燃氣、通信等單位明確,在即將建成綜合管廊的區(qū)域中,凡是已經在管廊中預留管線位置的,相關管線單位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線位置。對于在地下綜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線的,規(guī)劃部門不予許可審批,建設部門不予施工許可審批,市政道路部門不予掘路許可審批。
答:入廊費一般采取“直埋成本法”,即管線單位承擔的管廊使用費原則上不超過直接敷設的成本。入廊費可一次性繳納,但考慮到數額較大,為增加管線單位的積極性,入廊費也可分年繳納。日常維護費一般采取“空間比例法”,即由管線單位按照其所使用入廊管線所占空間(包括管線凈空間和管線操作空間)占用地下綜合管廊總空間的比例,對全部的管廊日常維護費用進行分攤。
答:財政部文件指出,為確保示范項目操作規(guī)范和高效,必要時可聘請專業(yè)機構協(xié)助和積極發(fā)揮第三方專業(yè)機構作用。發(fā)改委的文件中也提出了積極發(fā)揮各類專業(yè)中介機構在PPP 項目中的積極作用,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項目管理的專業(yè)性以及項目實施效率。綜合管廊PPP項目商務條件復雜,聘請中介咨詢機構可彌補政府部門在經驗和專業(yè)知識上的欠缺,幫助政府理順項目邊界條件,保障政府部門的正當利益。
答:由于入廊費、管理維護費用的收取涉及多個管線單位,包括供水、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燃氣、排水等等,每個單位的收費標準各有不同,需要由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同各管線單位溝通協(xié)商確認,并下發(fā)物價標準文件。僅通過入廊費、管理維護費用無法回收投資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政府應適當設立可行性缺口補貼機制,保證社會資本在項目中取得基本的投資收益。由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PPP項目特許經營期較長,一般超過20年,在此期間隨著經濟波動物價會發(fā)生變化,因此物價定制部門需要事先制定好相關費用的調價機制,約定調價公式和調價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