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擬申請單一來源采購“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的公示
發(fā)布時間:2017-03-08 08:21信息來源: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擬申請單一來源采購“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的公示
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8日至2017年03日10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分)
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列》、《云南省政府采購條例》、《財政部18號、19號、20號令》、《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項目實際情況,保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擬申請單一來源采購,F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1.采購人:保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采購項目名稱: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
3.采購預算:2500.00萬元
4.采購內容:此次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采購涉及保山市中心城區(qū)內紅花河、西大溝城區(qū)段、大小橋河、城北防洪河等被列為此次住建部黑臭河道限期整改的黑臭河道。
工作內容包含:河道局部防洪薄弱段改造、河道底泥疏竣、河道水生生態(tài)系統恢復、河道渠道閘門改造、沿岸景觀綠化帶建設等河道附屬工程,以及沿河排水分區(qū)管網改造、城北防洪河污水處理廠改擴建等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
二、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貫徹中心城區(qū)黑臭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總體要求,按照“整體規(guī)劃、遠近結合、分段實施”的建設策略進行方案論證。同時,做好與其他相關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及河道綜合整治工程的配套工程內容和時間節(jié)點銜接。
據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的形勢,堅持“生態(tài)立省、環(huán)境優(yōu)先”的發(fā)展戰(zhàn)略,按照“節(jié)水優(yōu)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fā)力”原則,貫徹“預防為主、保護優(yōu)先、防治結合”方針,以水環(huán)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湖兼顧,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逐步形成“政府統領、企業(yè)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為推進美麗保山建設提供良好的水環(huán)境保障,本項目屬民生項目,時間緊迫,決定申請采用單一來源的采購方式就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
本項目的采購符合云財采〔2014〕2號文件第二條第(五)款及保政辦發(fā)【2017】3號文件第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特申請單一來源采購確定服務商。
三、擬定的唯一服務商名稱、地址:
擬定的唯一服務商名稱:保山昌源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擬定的唯一服務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qū)蘭城路傳媒大廈。
四、項目完成時間:合同簽訂后540日歷天內完成系統開發(fā)、安裝、調試、驗收完畢。
五、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要求。
六、以上內容若有變更將通過云南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www.ynggzyxx.gov.cn/)及保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bszwzx.com)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現予公示 3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異議方在公示期內將闡明詳細理由的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異議函(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相關依據和證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送至采購單位,由采購單位進行答復。
書面異議函一式兩份,請異議方同時送一份至保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備查。
八、其 它
采購單位:保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地 址:保山市隆陽區(qū)象山路33號
聯系電話:0875—2207299
采購代理機構: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女士、楊先生
電話:0875-2147689
傳真:0875-2147689 E-mail:bstrzb@126.com
監(jiān)督電話:保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政府采購服務科:0875- 2120150